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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石家庄市地震局工会荣获“省模范职工之家”!

市地震局工会工作职责
2005-10-01 21:25:43
市地震局工会是以《宪法》为活动准则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基层工会组织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的决定。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。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;
二、代表和组织干部职工依照法规,通过工会会员大会或其他形式,参与我局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;
三、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;
四、负责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;
五、负责开展群众性的文化、体育活动;组织好群众性“送温暖”、“扶贫助困”等活动;
六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;
七、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,坚持工会民主制度,健全民主生活。做好新会员的发展、接收、教育工作,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;
八、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负责管理好工会财产;
九、负责“职工之家”的管理工作;
十、完成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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