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市地震局召开防震减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,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,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。 会议指出,要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,营造风清气正、和谐守信的发展环境。成立专门机构,完善运行机制,采取有效措施,在全系统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工作,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、高效率完成,为防震减灾事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。要研究建立效能档案和廉政档案,对所有干部职工逐个建立电子文本,输入微机,将考核、奖惩、群众举报、核查结果、责任追究形式、纪律处分决定等情况记录在案,终身跟随,为提拔使用、晋职晋级提供依据。要在全系统开展“治懒、治散、治庸”活动,着力解决权大责小、有权无责、责任不清、责任死角的现象,着力解决失责不究、违责不罚、“尽职、失职、渎职一个样”的现象。在全系统积极树立“以业绩论英雄”、“无功既是过的观念,以尽职尽责为荣,以失职渎职为耻,使敢抓敢管、敢打硬仗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。 市地震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高翠君强调,抓好防震减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,要做到“十大严禁”:一是严禁任何形式支持、包庇违法违纪行为。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,不得顶着不办、拖着不办。二是严禁少数人和个人规定重大事项,不得滥用职权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,形成书面决定。三是严禁弄虚作假,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。坚持反映问题及时、真实、准确,否则一经查实,一追到底,取消一切奖励。四是严禁散布地震机密。坚持地震工作纪律。五是严禁泄失机密,认真执行保密制度。坚持做到不宜公开的不公开,不宜泄露的不泄露。六是严禁造谣、信谣、传谣。坚持做到上下沟通,多交流。七是严禁以任何形式诬告他人和人身攻击。坚持做到互尊互让。八是严禁任何不按规定的任何特权行为。坚持依法办事。九是严禁对违纪、违法、违规行为不报告、不制止,查处不力。坚持做到依制管人。十是严禁不按规定落实异常。坚持落实异常不过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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